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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圩路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社团课活动(三)

10月27日下午,在北玗路社区、江东门小学的支持下,南京协作者社会工作者姚丽、王晓洁与志愿者冯玉贤在江东门小学开展了“我是护‘未’先锋队”系列课程的第三课。本节社团课通过破冰游戏、儿童定义、儿童发展以及四大儿童权利学习等环节,并结合绘画和案例故事分享,进一步提高儿童的权利的意识,儿童只有真正地有了维护权利的意识,才更懂得明辨是非,避免伤害,勇于保护自我。

课程正式开始之前,社会工作者先带领小组成员大声朗读回顾了小组契约,随后,社会工作者为参与社团课的13名同学讲解了儿童的定义,强调了《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并通过绘画的方式,邀请同学们进行分享

“我画的童年故事是有一次身体不舒服时,爸爸妈妈马上就带我去医院了,原来是在保障我的生命权”,小兵分享说。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妈妈辅导我作业的时候,遇到不会的题真的很头疼,我当时想把作业本撕了,不想写了,原来学习是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我后面要好好写作业……”小文分享道。

同学们通过社会工作者从四个案例出发结合自身故事,加深了对于自身权利知识的巩固与学习。在引导他们思考和总结他们所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并强调儿童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最后,同学们通过投掷骰子,分享自己今天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以及今后怎么做。

“今天我学到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是儿童”。我今天听到了老师教我们的参与权就是需要我们表达自己的想法,有些事情可以跟爸爸妈妈商量……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即使家长老师们做得再多,也难免有漏洞的时候,而真正能保护孩子的,是孩子自己。让他们从小拥有权利意识,让他们知道哪些宝贵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被爱的权利,被保护的权利,上学受教育的权利,男女平等的权利……

“我是护‘未’先锋队!”在嘹亮的口号声中,本次课程圆满完成,同学们在生动的案例中学会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明确了自己的义务,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打下良好的知识基础。

北圩路社区 文字:仲颖 图片:仲颖 审核:张同顺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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