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主要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重点,作为整个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突破口,紧紧围绕职教富民主题,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对职业教育的深刻影响,抢抓扩大内需的发展机遇,突出以生为本,坚持好字优先,加强内涵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改革创新,全力以赴、全面发展江苏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我省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规划,加强调研,推进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1.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江苏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 ★2.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三农”职业教育、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本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适应情况的专题调研,了解掌握分市县重点产业和学校专业布局情况,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3.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稳定发展,完成中职招生计划48万人(含省外招生3万人)。要扩大招生对象和招生空间,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招生计划。进一步做好援助灾区和中西部合作招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扎实做好、善于总结退役士兵培训工作。每年选择100个学校承担约10000名退役士兵培训。 积极实施新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计划,切实开展返乡农民在乡农民教育,由县级职教中心自办或在乡镇成教中心办班,职教中心每校招生100人以上,列入当年职教中心招生计划,通过3年半工半读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发给中级技能和中等学历双证书。 (二)突出加强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职业教育,大力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江苏新型农民。 1.推进“三农”教育与城乡社会教育一体化建设。突出切实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面提升职教中心服务能力。力争到2012年全省所有职教中心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标准。依托职教中心,启动建设一批农民培训学院,并与其他农村骨干职业学校和乡镇成教中心组建区域性职教集团。切实加强乡镇农民学习载体建设。制定江苏省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标准,力争到2012年前后全省重点建好500所标准化的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并成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培训学校。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村民学校建设。指导江苏农民培训学院的建设。 ★2.大力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启动江苏农村成人教育富民五项行动: ——千名农民上大学。以乡村基层干部、种养植能手、创业致富骨干、退役士兵等为重点,全面提升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加大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深高等教育延伸县乡的探索,充分发挥全省广播电视大学优势,开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依靠市县职教中心与高校合作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不断扩大开考面向农村青年创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确保每年有1000名农民接受高等教育。 ——万名农民出国门。发挥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功能和优势,组织各类出国劳务定点培训学校,积极开展建筑工、机械工、服装缝纫工等专业培训,切实加强与劳务派遣管理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及外资企业的合作,积极服务和促进劳务经济,帮助农民创汇增收,全省每年培训境外劳务输出1万人。 ——十万农民进工厂。以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失地农民、退役士兵等为重点,继续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大力开展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万人。突出做好农村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 ——百万农民学技术。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依托全省各类职业学校、乡镇成教中心、农科教示范基地,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围绕现代高效农业,采取走村入户、结对帮扶、示范引领等多种形式,突出“一村一品”和农时关键环节,加强现代农业生产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推进“三农”服务的转型升级,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精神,积极促进、参与和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增收的组织化程度。 ——千万农民受教育。结合5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探索农民教育与农村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工作新路径。促进村民学校学习活动正常化。通过组织农民教育讲师团、科技大蓬车、百场讲座进乡村、终身教育活动周、农民读书节、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等形式,让更多农民接受社会教育、享受社会教育。进一步加强城市农民工培训。 3.积极推进落实农村职业教育逐步免费的政策,2009年从农村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等开始实施。 (三)论证和完善全省社区教育体系 1.拓展市县职教中心社会教育功能,促进学校由举办学历教育为主向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转变。对有条件的市县职教中心批准为社区培训学院,发挥区域社区教育的龙头引领、辐射推动、业务指导、组织推进、教育培训和科学研究活动。 2.进一步推进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校向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转型,重点建设40所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 3.筹建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促进终身教育发展。 4.推进区域社区教育的发展。重点建设1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3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2个国家级示范区。 5.启动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标准,确定5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 (四)推进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 ★1.继续推进高水平示范学校建设。启动认定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对通过四星级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通过专业评估的五年制高职校就内涵建设、推进省重点工作和所在地区落实省出台政策等方面组织答辩,通过答辩的学校认定为省级高水平示范学校,并取得申报国家高水平示范学校的资格。支持25所学校创建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 ★2.启动示范性和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2009年启动以服务地方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启动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规划建设工作,至2012年,按校企合作机制建成20个左右高水平、示范性的综合实训基地。 ★3.继续推进示范专业建设。重点建设120个省级中职和20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在原有基础上向现代服务业、地方特色专业、“三农”专业和农村职教中心适当倾斜。 ★(五)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与布局调整工作 1.继续开展三星、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各地向社会公布教育部门认可的有学历教育资格的职业学校名单,对不合格学校限制招生或取消其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2.按照省和各市布局调整意见,加大地方政府统筹力度,做好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六)完善和加强职业教育制度建设 1.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定的人才需求结构,探索体系构建的新途径,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技能考核,稳定并适度扩大“对口单招”规模,继续做好“对口单招”工作。稳步发展、深化改革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2.协助制定职业学校生均预算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协助落实职业学校助学工作,加强检查视导,完善助学制度。 (七)继续加强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 ★1.协助修订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评审办法和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 ★2.研究建设一批校企合作型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与兼职教师聘用政策。 3.继续做好各类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的教育培训,围绕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技能等级考核、国家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和我省课程改革等,分别开展教育培训。对全省乡镇成教中心、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负责人等分批轮训。 (八)突出以素质教育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 ★1.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突出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重点,大力推进公民教育活动;继续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开展德育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培训。 ★2.深化教学改革。结合江苏实际,以推进顶岗实习、技能大赛、创业教育、创新大赛为重点,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学改革的意见。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出台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意见,所有学校必须积极推动课程改革,省课程改革实验学校(点)要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上大胆改革,率先取得成效。 ★3.大力推进创业实践教育。实施创业教育“十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一项创业教育扶持基金;编写一本就业创业教材;开展一次创业项目大赛;举办一批创业辅导报告会;开展一批创业教育培训;建立一批职校生创业园;打造一个就业创业教育宣传平台;推出一批学校创业教育典型;树立一批学生创业标兵。 坚持做中学、学中做的创业教育。各校要先做校内市场再做社会市场,富有成效地推进学生在校创业工作。省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每校创设10个以上小企业,吸纳100名以上学生参与在校创业实践,培养具有“三创”精神的新江苏人。召开全省职业院校创业教育现场推进会。 ★4.进一步推进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确定一批新建职业学校作为教育厅推进校企合作的联系点。学校的建设、课程体系、教学安排按照企业要求设计,实现校企对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合作;将企业文化有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的专业化发展。推进行业企业牵头的职教集团的建设。 ★5.完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年赛制度。认真组织好全省技能比赛,适当扩大比赛项目;认真做好全国参赛的各项工作。通过比赛形成国家、省、市、县、校层层比武、人人比试的局面,形成全省百万职校师生学技术、练技术、用技术、创技术的新高潮。 6.建立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制度。继续举办全省职业教育技术创新大赛年赛,围绕生产的、生活的、身边的技术,进行技术产品改造、制作和创新,以此带动学生的发现、发明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形成创新本领和创新习惯。将大赛作品产业化作为校企合作的新内容。 7.深化职业教育创意论坛制度。 8.开展职业学校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评选表彰50所职业学校为省和谐校园。 (九)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和民办教育管理 ★1.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查。认真督查市县职业教育战略地位落实、事业发展、布局结构、骨干学校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情况。督查各地落实省政府发展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措施情况。主要是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经费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面向社会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政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地方生均事业费、职教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2.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发展。修订和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名校为民、回馈社会”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服务。召开全省民办非学历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 (十)加大对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宣传 ★1.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和中等职业教育恢复发展30周年,开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宣传活动。组织全省职业学校艺术节和文艺汇演。 2.加大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我省各地各校改革发展的新鲜做法和经验成效,形成江苏职教富民的新亮点。建好江苏职业教育“一刊一报一栏一网”(江苏教育职教专刊、江苏教育报职教专版、江苏教育电视台职教专栏、江苏职业教育网站)等刊物。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活动等信息专报在第一时间上网、见报。 3.建立市县校信息上报公布制度。各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各校设1名胜任新闻宣传工作的通讯员。建立各地组稿、用稿信息统计公布制度,对职业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省教育厅将予以表扬。各市、县、校对全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有借鉴作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好图片等要及时上报我处(职社处公共信息邮箱:jytzsc@163.com),以便及时上网,集思广益,在全省推广。 注:打★为重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