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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大赛

“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大赛

一、活动意义

为贯彻落实市委〔201359号文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南京学习在线的品牌效应”的要求,推进“南京学习在线”品牌建设,全力打造我市最大的市民免费学习平台,更加广泛地争取社会各界对终身教育事业的关注、重视和支持,提高“南京学习在线”在市民及社会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南京开放大学(南京社区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4年9月01日至10月30

三、参加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南京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个人或组织征集,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创作。

四、“南京学习在线”品牌介绍

“南京学习在线(www.njstudy.com)”是南京市着力打造的以推进市民终身学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集课程学习、信息交流、资源管理、成果认证及社会服务于一体的覆盖全市的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系统平台。
    “南京学习在线(www.njstudy.com)”于20085月建成,20093月开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世界教育名城 建设学习型城市 促进人的现代化的意见》(宁委发〔201359号)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3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南京学习在线(www.njstudy.com)的发展目标主要定位三个方面:①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门户网站,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政策宣传、理论引领、信息发布的主平台;②集课程学习、资源管理、成果认证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国知名、开放共享的终身学习平台;③全市终身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及整合成果展示的平台。 

五、标识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体现出南京地域特色;体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要求;体现终身学习的概念和内涵及“南京学习在线(www.njstudy.com)”品牌的主旨功能和价值理念。

(二)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具有艺术性和时代感,要构思明确、结构清晰、庄严大方、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三)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

(四)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五)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七)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八)参加比赛的作品后都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

六、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填写好的“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如缺少上述必要材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二)投稿方式:

1、投稿者可通过电子稿件或快递提交作品。

2、投稿地址:南京市游府西街46 503室,邮政编码:210002;投稿电子邮箱:admin@njstudy.com。联系电话:025-82212150,联系人:王愚、高祥翀、魏勇刚。在信封或电子邮件(将上述三项材料压缩打包)标题中注明“南京学习在线标识征集”字样。

(三)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四)参选作品和设计说明书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五)所有参选作品应在201410月15日24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以收到投稿邮箱发送的确认回执日期为准。

(六)南京开放大学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参选作品的评选

(一)评选办法。一是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1410月中旬公布入围作品,提交“南京学习在线(www.njstudy.com)”活动专栏投票;二是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结合网络投票(占总分的40%)结果,从入围作品中评出入选作品。

(二)评选作品公布

201410月下旬在“南京学习在线(www.njstudy.com)”活动专栏对外发布一等奖作品(1个)及二等奖作品(4个),优秀奖(若干)一等奖作品2000元,二等奖作品500元,优秀奖作品50元。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保证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南京开放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品如有雷同,最先投稿者有效(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

(四)入选及入围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南京开放大学所有。南京开放大学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

(五)如遇特殊原因,南京开放大学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开放大学所有。

(七)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1、“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

2、“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附件1

“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

作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

 

  

 

Logo效果图及文字说明:

 

 

 

 

 

 

 

 

填表日期:                   

呈交作品:               (盖章)

注:将填妥后的本表连同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一并提交

附件2

“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

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南京开放大学:

   承诺人(应征作品的作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关于开展“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对其因参加南京开放大学“南京学习在线”标识(LOGO)征集活动而创作的作品(“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承诺人保证其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二、除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承诺人同意将其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和改编权等,转让给南京开放大学。

三、承诺人将应征作品的修改权授予南京开放大学或南京开放大学指定的第三方。对于南京开放大学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做的修改,承诺人自愿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四、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承诺人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五、除根据《活动公告》获相关奖励外,承诺人不提出其他任何报酬要求。

六、若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南京开放大学有权依法追究承诺人的法律责任,并可向承诺人提出相关损失的索赔。

七、对于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南京开放大学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南京开放大学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承诺书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除本承诺书外的其他相关权益,由南京开放大学与承诺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

十、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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