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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培训学院规章制度
社区培训学院规章制度

(一)、教学管理制度

1、本院教学分学院本部,街道分院和各社委会办学点三个层次进行,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2、各级办学均要以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创建学习型社区为宗旨,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设置教学内容。
3、所有培训班开班前,必须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详细的课程师资安排表。各分院和办学点在培训班开班前要把教学大纲、计划等上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4、所有收费的培训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出具正规发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操作。
5、培训班所聘教师要确有专长,能胜任教学任务,对长期聘用的专业教师要建立监督、检查、评价机制。
6、每个培训班除上课教师外,要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学员的管理及其他协调工作。
7、所有培训班要以质量为生命,讲求实效。专业技能培训要注重学员实际操作能力训练。
8、培训结束,要组织相应的考试,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考试成绩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关的技术等级证书。

(二)、学籍管理制度

1、凡参加社区培训学院各级各类培训的学员入学前需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经审核后方可取得学籍。
2、学籍是学员接受培训的依据,主要记载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及相关考核成绩,所有学员学籍归学院办公室管理存档。
3、学员学习中途无故缺席达1/2总学时者或有严重违反学员守则行为者,学员有权取消其学籍。
4、学员学习中途因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可申请保留学籍,一般情况下学籍可保留两年,两年内修满规定课时且所修科目考试合格,准予结业并颁发相关证书。
5、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内可继续参加同科目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关证书。

(三)、公物管理制度

1、学院的所有财物必须登记造册,注明购置时间、造价、使用或保管人。
2、明确分配归个人使用的物品,使用者要科学合理地使用、维护,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要酌情赔偿。
3、消耗性办公用品的使用要以高效节约为原则,尽量节省办公经费。
4、较贵重的办公设备一般不外借,如确有需要必须请示院长批准方可,外借物品要有记录,擅自外借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5、办公用品添置须事先向院长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与验收分人负责,验收要做到钱物相符。
6、学院专用教室及教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租用或借用其他单位的教学场所也要有专人负责财物安全的管理。

(四)、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办公室是办公人员工作场所,各办公室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变动、更换。
2. 办公室内公共财产要登记注册,由办公室负责人管理。
3. 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内应自觉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大声讲话,不准在办公室内留宿或作它用,不要在办公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4.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后检查,关闭所有用电器、关闭门窗。因责任造成损失、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五)、财务管理制度

1. 学院的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的有关规定。
2. 学院每学年初应编造收支预算,年终做出决算,学院收支计划应本着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略有结合,年收支情况应向学院职工会议汇报,听取审议。
3. 学院经费不允许挪用,特殊用款需报批,方可予以解决。
4. 购置物品按金额级别由部门领导或院领导审批。避免不合理的开支。
5. 凡使用支票购物应符合有关规定。支票不得丢失,若丢失应及时报告会计,因丢失支票而引起的后果由当事责任人承担。
6. 报销要符合财务手续。
7. 学院财务收支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审计。

(六)、文书档案建立、保管、制度

1、 学院委派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包括分类、编号、入橱、定位,做到卷目相符。
2、 学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分院人员有义务收集、整理每项培训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从计划、组织、实施,总结全过程的资料提供给学院专门管理人员。
3、保持文书档案的整洁、齐全。
4、借阅文书档案应有借阅手续。
5、文书档案遗失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七)、物品采购领用制度

1. 学院购进的物品应入账。账目分:固定资产。易耗品。账目要写清品种、规格、验收人。
2. 购进物品登记造册后方能办理领用。 
3. 急用物品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直接购买。
4. 个人保管使用的公物,如丢失,人为损坏应由领用人负责修理、赔偿。
5. 调离本学院的同志离校前应主动办理退还个人保管使用的非易耗公物的手续,遗失、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八)、教室管理使用规定

1. 教室是学生上课活动的场所,损坏应及时报修,属人为损坏,除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外,酌情予以赔偿。
2. 各教室配备齐桌椅和应用物品,各老师和学生不得擅自到别的班级教室串换和拿取。应保持教室的整洁,不得在桌面和墙壁上刻字、涂画,不得在教室内和教学楼内进行踢、打球类等体育运动。
3. 教室内的各种电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不允许打、砸、御,需修、装应及时上报。
4. 教室使用后应派值日人员进行保洁。
5. 放学后应由值日人员检查教室设备及保洁情况,关灯关门。

(九)、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对学院及分院工作人员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它是实施奖惩制度的依据,是执行岗位责任制的保证,通过考核可以为评优、评级、奖励提供资料,克服职责不清,效力不高的现象,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1、考核内容:
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内容进行考核(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另订)
2、考核要求:
因工作人从事的学院工作是非常复杂和多方面的,要求考核时既要看工作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贡献大小,也要看工作过程。既全面衡量,也突出重点。要求考核时做到重第一手资料,重信息反馈,重数据分析。
3、具体考核: 
 建立个人业务档案
 每年每位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我小结。
 考核小组进行核实,查阅原始记录,重看实迹,听取社区意见,学院人员考核记录存档,专职教师考核记录反馈其所在街道。
 考核小组。本学院院长、各分院院长等组成,负责审核工作。

(十)、奖惩制度

在学院管理工作中对工作人员实施奖励,以此增强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及实际情况给工作人员以一定的奖励。

精神奖励:1、在工作中表现出积极开拓、有创新精神的工作人员给予口头表扬、张榜表扬。2、经考核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人员发给奖状。

物质奖励:1、根据有关文件和学院奖励办法发放奖金。2、发放细则:为鼓励工作人员多出成果,多作贡献,设各种单项奖,半年发放一次。
惩处办法:1、迟到、早退、旷工者按规定扣除当月奖金。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除批评教育外在经济上给予处惩(①扣除当月或全年综合奖。②扣除津贴。③取消评奖资格。④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院务公开制度

1、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院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2、时间要求: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及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待确定后随时公布;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半年公布一次;学院重要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公开形式:(1)、情况通报会通报;(2)、宣传栏公布。

(十二)、其它制度

1、请假制度

1)事假必须提前2天向院领导提出书面请假,院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情况予以准假,事假与奖金挂钩。
(2)其它情况的请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长期病假等,按照上级最近时间公布的文件执行。
(3)工作时间请假到外地应向学院领导通告。

2、工作人员离岗公干通告制度

(1) 工作人员离岗公干应有上一级直接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办公时间个人不得私自外出,否则以旷工论处。

(2) 工作人员外出公干,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归岗,滞留在外以旷工论处。

(3) 因特殊情况或急办事需要离岗公干,需向办公室领导通告。

3、公章使用制度

(1) 学院公章应有学院办公室主任保管。

2)使用公章应有记录,盖章人应签字。

3)外单位需要用学院公章应填写专门的公章使用登记表,并有盖章人签字。

4、例会制度

周一上午8:00-10:00 政治学习。

周五上午反馈、汇报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隔周三上午8:00-11:30 专职教师会。

5、学院对外文字材料审查制度
1)凡学院在网络上公布的材料需经院长的审查方能登录。
(2)凡学院上极的文字材料,对外的学院简报等文字材料,需经院长审查方能上报和对外公开。

6、卫生值日制度

1) 每周安排一位员工进行卫生值日工作。

2)值日人员提前30分钟上班,推迟30分钟下班。

3)卫生值日内容包括,清洁、保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间,清洁走道,保证办公人员的开水供应。

7、作习时间制度
作习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暑假作习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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